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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需要进行实地查看情形的友情提醒

来源: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发布时间:2020-11-25 10:40:07访问量:字体

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友情提醒广大企业群众,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规定,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1.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2.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3.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

4.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或者调查时,申请人、被调查人应当予以配合。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不动产咨询热线:96510-8

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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