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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办双预告和预转本登记有关事项的友情提醒

来源: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发布时间:2020-11-10 15:09:09访问量:字体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购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苏银保监[2019]298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存量房转移预告登记和存量房抵押预告登记及预告转正式登记(简称双预告和预转本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预告和预转本登记实行依当事人申请登记原则。

二、办理双预告和预转本登记可以向市不动产登记窗口或不动产登记银行便民网点办理。

三、为简化登记手续、方便当事人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可以合并办理,存量房转移预告登记和存量房抵押预告登记可以合并办理,预告转正式登记可以合并办理,可以由售房人和购房人共同书面委托银行办理。

如有不解之处可拨打不动产登记服务热线96510转8咨询。


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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