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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建商品房转移抵押登记合并办理的友情提醒

来源: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发布时间:2021-05-17 13:01:03访问量:字体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方便企业群众,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友情提醒广大申请人,按照《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六条相关规定,从2021年5月17日起,购房人在申请办理我市新交付商品房楼盘的房屋所有权登记与抵押权登记业务,以及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转房屋所有权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抵押登记时,可以一并申请。一并申请将采取合并办理的模式,即购房人完成缴纳契税后只需要到银行不动产便民服务网点提交一次申请,就能同时办理两项登记业务,并可在银行不动产便民服务网点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不动产咨询热线:96510-8。

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2021年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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