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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0233/2023-00003
公开年报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3-01-28
2023-01-28
有效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张家港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人民中路28号,邮编:215600,电话:0512-58916369)。

一、总体情况

2022我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提供内容权威、情况真实、涵盖广泛的信息内容,为港城高质量发展提供最为坚实的政务公开制度保障。

(一)贯彻落实主动公开制度,积极响应群众关切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张家港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各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的政府信息公开作出明确部署和要求细化分解全年任务。进一步强化全流程政务公开,不断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增强公开实效、丰富公开内容“张家港工信”政务微信发挥贴近工业企业优势,打造企业服务“移动平台”,发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系列推文,有效提升了企业政策知晓率;“张家港公安微警务”政务微信创新宣传形式,通过“一图读懂”“微视频解读”等方式,第一时间解读“落地检”防疫政策、文明养犬条例等内容,架起警民沟通的连心桥;“健康张家港”政务微信紧扣群众关切,第一时间发布疫情防控政策、核酸采样点布局等信息,及时开通核酸结果查询等功能有效助力疫情防控。年内,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47条、信息解读116条、发布专题专栏9个、网上调查67、开展在线访谈25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依法筑牢信息渠道

常态化开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和收费等程序用好苏州市依申请公开信息化办理系统,做好网上巡查监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数据录入,增强答复及时性2022年,全市收到申请539件(含2021年结转19件),依法办结535件,4件转下一年度办理;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0件,被纠错3件;行政诉讼案件11件,无败诉情形。

(三)坚持科学化规范化管理,高效运行保障机制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官网、政务服务网等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严格落实信息网上发布审核机制,从源头上确保公开实效,切实提升公开质量。结合张家港市经济发展情况,继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截至20221231日,全市目前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01件。

(四)大力推进公开平台建设综合提优政务环境

市政府门户网站紧扣为民服务宗旨,高标准打造便民、实用、高效”信息载体站点。2022年,网站在原有栏目基础上,不断精简构成持续优化报送类目,以更为明晰的信息采集机制更为直观的内容运营逻辑整合信息资源,进而完善了网站实际使用体验,成为群众喜闻乐见的网络问政理政平台。市政务新媒体初步形成了以“张家港发布”政务微信、政务微博为龙头、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互动性强的优势,形成全方位、立体化传播态势,全面提升了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公信力、影响力。

(五)密切关注监督保障工作严格运用督导考核

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市板块、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持续做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及时解决存在问题。2022年,全年组织开展政务新媒体专项督查4,印发督查通报4期,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同时督促整改全年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15

28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243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09286

行政强制

6263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3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90

27

0

1

0

2

5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3

16

0

1

0

0

2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4

2

0

0

0

2

5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8

8

0

0

0

0

20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6

0

0

0

0

0

6

2.重复申请

4

1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

0

0

0

0

0

8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0

0

0

0

0

0

20

(七)总计

505

27

0

1

0

2

53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8

1

2

3

14

7

1

8

3

19

2

0

0

2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2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依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区镇、街道,市级机关部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够扎实,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水平和规范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发布解读不够多样,发布内容难以深入人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联动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公开反应速度存在滞后。

2023年,我市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全市中心工作,重点做好以下方面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业务培训,全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充分运用好年度绩效考评等工具,科学开展考核评估夯实板块、部门主体责任;三是探索创新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解读方式,加强市政府重大决策及重要政务活动的线上线下传播,积极传递党和政府声音;四是畅通各领域互动交流完善信息公开协同办理机制,全面提升我市信息公开质量与效果。

、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全市行政机关在办理2022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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