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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0233/2020-00158
市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0-09-02
2020-09-02
张政复〔2020〕101号
有效

市政府关于同意杨舍镇“新谊商务楼”地名命名的批复

张政复〔2020〕101号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9-03 19:48:00访问量:字体

杨舍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新谊商务楼”地名命名的请示》(杨政请〔202017号)收悉。根据《张家港市地名管理办法》(张政发规〔20152)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同意将位于你镇包基村集体房屋(张家港金仓粮油经贸公司)以东、包基街以南、旺西路以西、包基村8组空地以北范围内新建的综合性建筑区域命名为“新谊商务楼”。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INYI SHANGWULOU

请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及时做好地名标志牌的制作、设置工作,规范地名管理,方便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

此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09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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