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舍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新谊商务楼”地名命名的请示》(杨政请〔2020〕17号)收悉。根据《张家港市地名管理办法》(张政发规〔2015〕2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同意将位于你镇包基村集体房屋(张家港金仓粮油经贸公司)以东、包基街以南、旺西路以西、包基村8组空地以北范围内新建的综合性建筑区域命名为“新谊商务楼”。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INYI SHANGWULOU。
请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及时做好地名标志牌的制作、设置工作,规范地名管理,方便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
此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