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桥镇政府:
你镇上报的《关于报批张家港市塘桥7号地块(B-1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请示》(塘政发〔2020〕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张家港市塘桥7号地块(B-1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规划调整范围为东至园区路,南至富民路,西至青龙路,北至新泾路,规划面积17.18公顷。
二、经市政府批准的《张家港市塘桥7号地块(B-1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是指导该区域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要严格执行规划,达到通过规划调整引导该区域开发建设更加科学合理的目的。
此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