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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0233/2020-00183
市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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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0-09-30
2020-09-30
有效

关于《张家港市变更部分行政区划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公众主要意见的说明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9-30 17:36:17访问量:字体

    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张政办〔201954号)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张家港市变更部分行政区划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经市政府同意,于2020825日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就社会各方面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了归纳整理,并开展研究论证,充分采纳合理意见,对未采纳的意见作出说明,主要情况如下:

一、公众相对集中意见说明

1.南沙片区合并后,百姓如何办事?

答:成立金港街道后,南沙办事处将予以撤销。金港街道驻地设在现在的金港镇政府内,原南沙办事处的为民服务设施将予以保留。

2.区划变更对教育的影响?

答:区划变更后,学校总体布局基本不变,在保持现有资源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生源变化等进行适时调整,推动教育资源优化和均衡发展。

3.撤镇改街道后,保税区和各街道的关系?

答:区划变更后,保税区和各街道实施统分结合的街道管理模式。即街道办事处由保税区党工委、管委会托管,街道办事处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具有法定地位和权属,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不承担经济发展功能。

4.区划变更后,相关证件是否都要更改、调整?

答:身份证、房产证、市民卡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自行办理,目前没有相关规定要求变更;企业及个体户地址变更依据惯例,存量市场主体在办理登记事项变更时,可以一并变更住所(经营场所),不强制要求变更和换发营业执照。

5.区划变更后,兜底保障政策怎么执行?

答:区划变更出台前的各项惠民政策,不受区划变更影响,继续执行。由于区划变更,对标准不一致的惠民政策,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涉及清产核资、产权明晰的,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社会发展不停步。

二、未予采纳意见说明

1.针对公众提出“为什么命名为金港街道,而非港区街道、南沙街道”的意见。

答:将原港区片区和南沙片区合并后命名为金港街道,而非港区街道南沙街道或其他,主要原因一是保留金港名称,与街道的功能和特色相匹配,延续并突出黄金口岸、以港兴市这一内涵;二是基于港区和南沙两地历史沿革和充分考虑原中兴、双山、南沙、港区等多地群众的感情,命名金港街道易于被大多数群众接受。

2.针对公众提出“金港镇撤镇为什么只能设立3个街道,不多设立一个街道?”的意见。

答:根据《江苏省设立街道标准》(苏政发〔202021号),对街道的设置有面积和人口等规定和标准。根据金港的面积和人口,目前只能设立3个街道。

张家港市民政局

20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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