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港镇政府:
你镇上报的《关于报批〈张家港市金港片区生活区(JGCQ-02-04、JGCQ-03-02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请示》(金政请〔2020〕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张家港市金港片区生活区(JGCQ-02-04、JGCQ-03-02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其中,JGCQ-02-04基本控制单元规划调整范围为东至金港路,南至晨丰路,西至金桥路,北至中兴路,规划面积47.8公顷;JGCQ-03-12基本控制单元规划调整范围为东至金田路,南至崇真路,西至兴港路,北至晨丰路,规划面积56.65公顷。
二、经市政府批准的《张家港市金港片区生活区(JGCQ-02-04、JGCQ-03-02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是指导该区域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要严格执行规划,达到通过规划调整引导该区域开发建设更加科学合理的目的。
此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