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阳光花园”更名为“阳光家园”的请示》(大政发〔2020〕46号)收悉。根据《张家港市地名管理办法》(张政发规〔2015〕2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同意将你镇“阳光花园”(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ANGGUANG HUAYUAN,地名批复文号:张地办〔2006〕17号)更名为“阳光家园”,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ANGGUANG JIAYUAN。更名后的“阳光家园”分为三个区域:西区位于你镇大新港以东、平凝路南侧规划空地以南、张家港浦项不锈钢有限公司员工宿舍楼及星光路以西、港丰公路以北;南区位于你镇滨江商贸弄以东、平凝路以南、海坝路以西、星海弄以北;北区位于你镇星光路以东、府前路以南、海坝路以西、平凝路以北。
请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及时做好地名标志牌的制作、设置工作,规范地名管理,方便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
此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