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余镇政府:
你镇上报的《乐余镇人民政府关于报批〈张家港市乐余镇人防工程专项规划暨安置小区人防工程统筹实施规划〉的请示》(乐政发〔2021〕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张家港市乐余镇人防工程专项规划暨安置小区人防工程统筹实施规划》。规划范围为乐余镇行政区域,规划面积78.62平方公里。
二、要加强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乐余镇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有机衔接、融合,坚持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构筑完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体系,提升区域综合防空防灾能力。
三、经市政府批准的《张家港市乐余镇人防工程专项规划暨安置小区人防工程统筹实施规划》是指导乐余镇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要严格执行规划,统筹安置小区人防工程建设,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此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