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丰镇人民政府:
你镇《锦丰镇关于“和悦澜庭”住宅区地名命名的请示》(锦政发〔2021〕11号)收悉。根据《张家港市地名管理办法》(张政发规〔2015〕2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同意将你镇位于华昌路东侧明星中心河(村级河道)以东、兴联路南侧明星中心河以南、合兴路以西、青屏沙路以北范围内新建的小区命名为“和悦澜庭”。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EYUELAN TING。
请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及时做好地名标志牌的制作、设置工作,规范地名管理,方便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
此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