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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0233/2021-00323
市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1-06-24
2021-06-24
张政复〔2021〕82号
有效

市政府关于同意塘桥镇部分道路命名的批复

张政复〔2021〕82号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6-25 15:26:00访问量:字体

塘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塘桥镇部分道路命名的请示》(塘政发〔202130号)收悉。根据《张家港市地名管理办法》(张政发规〔20152)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同意对你镇申报的3条道路予以命名。具体批复如下:

1.同意将位于你镇张家港市鹿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侧,南起惠民路(拟命名)、北至滩里村南林第一组3号的道路命名为“南林路”。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NANLIN LU

2.同意将位于你镇惠民路(拟命名)北侧,东起南林路(拟命名)、西至202县道(X202)的道路命名为“益民路”。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IMIN LU

3.同意将位于你镇张杨公路以北,东起南林路(拟命名)、西至202县道(X202)的道路命名为“惠民路”。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UIMIN LU

请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及时做好道路标志牌、门号牌等地名标志牌的制作、设置工作,规范地名管理,方便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

此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162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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