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余镇人民政府:
你镇《乐余镇人民政府关于“江悦风华花园”地名命名的请示》(乐政发〔2021〕38号)收悉。根据《张家港市地名管理办法》(张政发规〔2015〕2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同意将你镇位于乐海社区居民委员会东侧规划道路以东、乐丰路以南、204国道(G204)西侧绿化带以西、扶海花苑(二期)北侧规划道路以北范围内新建小区命名为“江悦风华花园”。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IANGYUEFENGHUA HUAYUAN。
请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及时做好地名标志牌的制作、设置工作,规范地名管理,方便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
此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