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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0233/2021-00380
市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1-08-09
2021-08-10
张政复〔2021〕101号
有效

市政府关于同意塘桥镇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批复

张政复〔2021〕101号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8-12 15:23:00访问量:字体

塘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塘桥镇部分道路命名的请示》(塘政发〔202138号)收悉。根据《张家港市地名管理办法》(张政发规〔20152)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同意对你镇申报的2条道路予以命名。具体批复如下:

1.同意将你镇位于新塘幼儿园南侧,东起杨园路、西至维达路的道路命名为“北横塘路”。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BEIHENGTANG LU

2.同意将你镇位于新塘幼儿园东侧,南起北横塘路(拟命名)、北至弘吴大道的道路命名为“悦阳路”。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UEYANG LU

请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及时做好道路标志牌、门号牌等地名标志牌的制作、设置工作,规范地名管理,方便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

此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18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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