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余镇政府:
你镇上报的《乐余镇人民政府关于报批〈张家港市乐余镇区(LYLY-01-03基本控制单元)、乐江花苑及人民路西两侧地块(LYLY-01-06基本控制单元)、南部镇区(LYLY-02-02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请示》(乐政请〔202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张家港市乐余镇区(LYLY-01-03基本控制单元)、乐江花苑及人民路西两侧地块(LYLY-01-06基本控制单元)、南部镇区(LYLY-02-02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其中,LYLY-01-03基本控制单元规划调整范围为东至四干河,南至乐红路,西至乐余路,北至镇北路,规划面积28.49公顷;LYLY-01-06基本控制单元规划调整范围为东至新204国道,南至乐红路,西至四干河,北至乐向路,规划面积33.85公顷;LYLY-02-02基本控制单元规划调整范围为东至四干河,南至乐富路,西至乐余路,北至乐红路,规划面积26.45公顷。
二、经市政府批准的《张家港市乐余镇区(LYLY-01-03基本控制单元)、乐江花苑及人民路西两侧地块(LYLY-01-06基本控制单元)、南部镇区(LYLY-02-02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是指导该区域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要严格执行规划,确保通过规划调整,引导该区域开发建设更加科学合理。
此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