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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0233/2022-00194
市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2-11-14
2022-11-14
张政复〔2022〕162号
有效

市政府关于同意后塍街道部分道路命名的批复

张政复〔2022〕162号

后塍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后塍街道部分道路命名的请示》(张塍街请〔20225号)收悉。根据《张家港市地名管理办法》(张政发规〔20152)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同意对你街道申报的3条道路予以命名。具体批复如下:

1.同意将你街道位于天生港(河道名称)西侧,南起晨丰公路、北至晨港路的道路命名为“陆传街”。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LUCHUAN JIE

2.同意将你街道位于后塍文化中心东南侧,东北起健康南路、西南至塍南路的道路命名为“后陈街”。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OUCHEN JIE

3.同意将你街道位于小圩新村8幢北侧,东起健康南路、西至后陈街(拟命名)的道路命名为“阜财街”。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FUCAI JIE

请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及时做好道路标志牌、门号牌等地名标志牌的制作、设置工作,规范地名管理,方便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

此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2111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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