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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0233/2022-00192
市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含住房)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2-11-05
2022-11-05
张政复〔2022〕154号
有效

市政府关于同意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丰镇)总体规划(2016—2030)(2022年修改)的批复

张政复〔2022〕154号

锦丰镇政府:

你镇上报的《关于报批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丰镇)总体规划(20162030〉(2022年修改的请示》(锦政发〔2022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丰镇)总体规划(20162030)》(2022年修改)。规划调整范围为锦丰镇行政区域范围,规划面积114.32平方公里。规划年限为2016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二、要加强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等相关规划的有机衔接、融合,加快编制完善各专项规划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一步健全完善区域规划体系;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控制作用,统筹区域内产业发展、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以国际冶金和高端制造业为基础的多产业复合型绿色生态城区。

三、经市政府批准的《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丰镇)总体规划(20162030)》(2022年修改)是指导该区域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要严格执行规划,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此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211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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