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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0233/2022-00193
市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2-11-14
2022-11-14
张政复〔2022〕161号
有效

市政府关于同意杨舍镇部分道路命名的批复

张政复〔2022〕161号

杨舍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杨舍镇“东贸路”等部分道路命名的请示》(杨政请〔202229号)收悉。根据《张家港市地名管理办法》(张政发规〔20152)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同意对你镇申报的2条道路予以命名。具体批复如下:

1.同意将你镇位于东莱新村14幢北侧,东起东兴路、西至东电大道的道路命名为“东贸路”。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DONGMAO LU

2.同意将你镇位于张家港市汇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南侧,东起东南大道、西至东千泾路的道路命名为“水洞坝路”。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HUIDONGBA LU

请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及时做好道路标志牌、门号牌等地名标志牌的制作、设置工作,规范地名管理,方便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

此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2111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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