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市政府文件
014180233/2023-00050
市政府文件
水利、水务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3-05-05
2023-05-05
张政复〔2023〕47号
有效

市政府关于同意张家港市农村水利规划(2022−2030年)的批复

张政复〔2023〕47号

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审批张家港市农村水利规划(20222030年)的请示》(张水务〔20232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张家港市农村水利规划(20222030)》(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基准年2022年,规划期限至2030年。

二、《规划》要加强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的有机衔接和融合,统筹推进农村圩区、生态河道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步伐,积极打造统筹兼顾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经市政府批复的《规划》,是指导我市农村水利建设的重要依据,要严格执行规划,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此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355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点击收藏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