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报批〈张家港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012—2030)调整〉的请示》(张住建发〔2023〕10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张家港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012—2030)调整》。规划范围为张家港市市域范围。规划期限为2012年—2030年。
二、经市政府批准的《张家港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012—2030)调整》是指导全市抗震防灾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要严格执行规划,确保通过规划调整,引导抗震防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更加科学合理。
此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