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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0233/2023-00117
市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含住房)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3-09-07
2023-09-07
张政复〔2023〕101号
有效

市政府关于同意张家港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012—2030)调整的批复

张政复〔2023〕101号

市住建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报批〈张家港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0122030)调整〉的请示》(张住建发〔202310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张家港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0122030)调整》。规划范围为张家港市市域范围。规划期限为2012年—2030年。

二、经市政府批准的《张家港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0122030)调整》是指导全市抗震防灾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要严格执行规划,确保通过规划调整,引导抗震防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更加科学合理。

此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39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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