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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0233/2020-00172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其他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0-09-22
2020-09-22
张政办〔2020〕78号
有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张政办〔2020〕78号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9-23 09:46:00访问量:字体

各镇政府,冶金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公司),各条线管理单位:

《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922

(此件公开发布)


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

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创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新示范点为契机,全面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廉洁,着力推动“六稳”“六保”落实落地,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有力支撑。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两化”建设

(一)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镇(区)、各部门要结合本镇(区)、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全面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202011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应当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并根据国务院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20215月底前编制形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补充目录。市政府办公室要牵头统筹协调,加强业务指导,组建工作群,研究解决编制目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编制标准目录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二)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各镇(区)、各部门要分解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规范政务公开具体流程,逐一明确公开事项的单位、处室、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固化到现有办公系统和业务系统中,实现政务公开操作与政务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构建政务信息发布、解读、回应衔接机制,优化政务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规范,完善工作规范和制度,形成统一完整的工作规范体系。

(三)加强政府信息权威渠道建设。严格按照国务院、省、苏州市的要求,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功能,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苏州市政府要求,对门户网站的公开栏目进行调整,完成信息迁移、归并、分类、展示等工作,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做好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开渠道建设。市行政审批局要依托政务服务大厅,12月底前建成政务公开体验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四)打造“政务云”特色品牌。以“今日张家港”APP为载体,按照移动综合服务总门户的建设要求,由市大数据管理局提供用户体系,接入“一网通办”办事服务功能,整合张家港市民卡、市民网页等APP原有功能,实现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交互融合,建设纵横全覆盖、事项全口径、内容全方位、服务全渠道的张家港移动综合服务总门户。

二、持续推动政务运行公开透明

(一)全面准确公开政府机构权力配置信息。全市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本单位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要加大简政放权公开力度,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编制发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着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商事制度改革、不动产登记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减证便民行动等方面公开。

(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围绕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依法依规主动向社会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推动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结果等向社会公开。做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风险预警信息发布,明确预警发布程序,规范预警发布内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建设,规范办事指南基础信息,开展办理材料标准化工作。加快推进办事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帮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注重对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推动现场执法服务人员政策答复更加规范准确,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探索基层执法办事“微公开”,集中梳理企业群众办事时的政策疑问,形成规范化政策问答手册,推动行政机关服务执法现场政策答复权威、统一、规范,提升政策透明度、政府公信力。

(三)提高基层政务公众参与。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公共利益和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布意见采纳情况,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专家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政府有关会议制度,探索更多与民生关系密切的会议公开方式,注重参与实效,进一步增强决策透明度。推行政府开放日制度,定期开展多样化主题活动,增强政府与公众互动,增进社会对政府工作的理解、认同和支持,树立政府开放透明形象。

(四)推动政务公开事项向农村和社区延伸。以解决基层群众最为关注和反映最强烈的信息需求为导向,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补充目录中与基层群众关系密切、适应村(居)公开特点的政府信息集中梳理,形成面向村(居)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广播、有线电视、便民服务点、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推进决议、实施结果“两公开”规范发展。完善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三、一体推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

(一)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加大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力度,通过科普作品、动漫视频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通过设立咨询专窗、信息专栏、热线专席等方式,及时精准公开各行业领域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的政策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密切关注涉及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的舆情动态,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回应。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法定公开,认真总结疫情信息公开经验,切实增强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

(二)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按照中央、省、苏州市和我市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部署要求,加大政策发布解读力度,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政策措施信息。紧紧围绕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要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重点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确保政策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三)围绕企业群众关切加强政企政民互动。密切关注舆情热点问题和企业群众关注关切,各镇(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为夺取“双胜利”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强化政企沟通,创新打造“暨阳面对面”服务品牌,优化完善月度沙龙、微信群联系、信息直报等“三项制度”,建立高效便捷的政企沟通渠道,让企业家的声音、意见、诉求政府“听得到、看得到、办得到”。根据省、苏州市部署要求,联动在线开展政务信息服务,第一时间回应企业群众政策问号,切实增强解读回应实效。

四、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制度执行

(一)加强政务信息规范化管理。2020年底前,市司法局要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现行有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各镇(区)、各部门要系统梳理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统筹指导,逐步整理形成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积极主动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程序规范和答复规范,妥善处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三)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研究推进教育、养老、文化、体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动办事服务全过程公开透明,助力监管效能提升。

五、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全市各行政机关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分工并主动向社会公开;要充实专职工作人员,强化责任担当,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增强培训计划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注重培训实效。

(二)夯实平台支撑。要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信息数据互融互通,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要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加强常态化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深化政务新媒体在线互动啄木鸟行动。要推动建设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加快打造一批优质政务新媒体,形成全市政务新媒体规范、创新、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三)完善考核评估。各镇(区)、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本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和群众满意度等开展专项评议。要优化完善第三方评估,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工作“沉浸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各镇(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本工作安排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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