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上报<张家港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请示》(张农请〔2021〕8号)收悉。经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张家港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要认真贯彻数字中国建设总体部署,大力实施数字乡村战略,以数字化引领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实现乡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行动计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3年。
二、要立足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实际,高效整合各类农业农村资源,加强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的深度融合,着力推动数字农业农村治理体系、数字农业产业体系和数字农业农村发展体系“三大体系”的建立,加快农业农村服务载体数字化转型,努力促进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取得实效。
三、经市政府批准的《张家港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是指导全市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的重要依据,要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和资源禀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快组织实施,推动形成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城乡融合发展格局。
此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