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014180233/2021-00161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1-05-17
2021-05-18
张政复〔2021〕67号
有效

市政府关于同意凤凰镇“凤语雅苑”地名命名的批复

张政复〔2021〕67号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5-19 17:33:00访问量:字体

凤凰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凤凰镇“凤语雅苑”地名命名的请示》(凤政请〔20219号)收悉。根据《张家港市地名管理办法》(张政发规〔20152)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同意将你镇位于汉江路东侧支塘河(河道名称)以东、望湖路以南、中山路以西、凤恬路北侧辅道以北范围内新建的小区命名为“凤语雅苑”。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FENGYU YAYUAN

请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及时做好地名标志牌的制作、设置工作,规范地名管理,方便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

此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1517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点击收藏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