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批<张家港市市级河道蓝线规划>的请示》(张水务〔2021〕9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张家港市市级河道蓝线规划(2019−2035)》(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基准年2019年,规划期限至2035年。
二、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按照《规划》要求,科学做好本市境内28条市级河道的改造、控制、保护和管理,保障全市防洪安全、城市排涝和通航安全,切实提升人居环境和城市功能。
三、该《规划》是指导市级河道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照法定职责执行规划,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力度,促进港城经济、社会和生态全面协调高质量发展。
此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