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冶金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积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公司),各条线管理单位:
根据《江苏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实施规范》(苏残发〔2020〕33号)、《关于调整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补助标准的通知》(苏残字〔2020〕27号)、《关于对残疾儿童肢体矫治手术费用补助的通知》(苏残字〔2021〕11号)等文件精神,为有效落实省、苏州市关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在定点机构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救助标准调整如下:
一、6周岁以下(含6周岁)残疾儿童
(一)全日制康复的残疾儿童
1.听力康复训练:2400元/月/人;
2.言语康复训练:2400元/月/人;
3.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3200元/月/人;
4.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3400元/月/人;
5.肢体残疾儿童康复:4100元/月/人;
6.视力残疾儿童:1900元/月/人,最长时间不超过12个月。
(二)非全日制(非医疗机构的门诊预约)康复的残疾儿童
1.听力康复训练:2200元/月/人;
2.言语康复训练:2200元/月/人;
3.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2900元/月/人;
4.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3100元/月/人;
5.肢体残疾儿童康复:3700元/月/人;
6.视力残疾儿童:1700元/月/人,最长时间不超过12个月。
二、7-14周岁(含14周岁)残疾儿童
1.听力康复训练:2000元/月/人;
2.言语康复训练:2000元/月/人;
3.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2700元/月/人;
4.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2900元/月/人;
5.肢体残疾儿童康复:3400元/月/人;
6.视力残疾儿童:1600元/月/人,最长时间不超过12个月。
三、15-18周岁(不含18周岁)残疾儿童
1.听力康复训练:1000元/月/人;
2.言语康复训练:1000元/月/人;
3.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1400元/月/人;
4.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1500元/月/人;
5.肢体残疾儿童康复:1800元/月/人;
6.视力残疾儿童:800元/月/人,最长时间不超过12个月。
四、其他
1.残疾儿童肢体矫治手术救助标准上限调整为1.2万元/人。肢体矫治手术须在具有医疗资质的机构开展,主要手术适应症包括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手术。
2.定点医疗机构康复的残疾儿童享受定点机构全日制康复救助标准。
3.智力残疾儿童的康复原则上由市特殊教育学校实行免费康复。
4.视力康复救助的月数从标准执行之日起计算,总康复月数超出12个月的不再享受康复救助。
5.转介到异地定点机构的受助儿童康复服务经费结算,原则上按户籍地救助标准执行,户籍地救助标准高于异地标准时,按异地救助标准执行。
本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