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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0233/2021-00596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水利、水务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1-12-03
2021-12-06
张政办〔2021〕124号
有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工业企业内部管网连接公共供水管网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张政办〔2021〕124号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12-06 19:38:00访问量:字体

各镇政府,冶金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积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公司),各条线管理单位:

《张家港市工业企业内部管网连接公共供水管网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3

(此件公开发布)

张家港市工业企业内部管网连接公共供水管网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供水管理,保障公共供水管网运行安全,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工业企业内部管网连接公共供水管网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一、工作依据

根据《苏州市供水条例》有关规定,以公共供水为生产用水或者消防用水的单位,应当在其内部用水管道与公共供水管网连接处安装倒流防止器,并负责维护和更新;禁止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与公共供水管网连接。

二、对象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对全市以公共供水为生产用水或者消防用水的工业企业(以下简称“用水户”)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用水户”内部用水管道与公共供水管网之间是否按规定要求规范安装倒流防止器并落实长效维护管理措施,督促存在问题的“用水户”进行整治整改。

三、职责分工

市水务局:牵头组织推进专项行动,负责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标准,对专项行动进行检查监督。

市水务集团:负责提供“用水户”名单;对倒流防止器安装、运维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方案审核和评估验收。

各区镇、街道:按照水务集团提供的“用水户”名单,逐户开展宣传告知和排查检查,督促“用水户”按规定要求安装倒流防止器,并落实长效维护管理责任。

四、实施步骤

1.清单梳理。市水务集团负责排查整理各区镇、街道以公共供水为生产用水或消防用水的“用水户”名单,报市水务局备案(20221月前)。

2.宣传培训。市水务局会市水务集团对各区镇、街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业务培训,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整治工作内容、标准和流程等(20222月前)。

3.排查整改。各区镇、街道负责对辖区内“用水户”是否按规定要求安装倒流防止器进行排查检查,建立排查检查工作台账,并督促未按要求安装倒流防止器的“用水户”加快整改。为统一规范倒流防止器安装整治,提升工作效率,各区镇、街道应将“用水户”倒流防止器安装、更新整治方案事先批量报市水务集团进行技术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采购安装等工作(202210月前)。

4.评估验收。“用水户”倒流防止器安装、整改完成后,由各区镇、街道邀请市水务集团进行验收。

五、相关要求

1.各区镇、街道要落实企业属地管理责任,深入宣传发动,强化“用水户”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用水户”倒流防止器安装、维护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落实。要将企业规范安全使用公共供水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2.市水务集团要认真履行供水企业工作职能,精准提供“用水户”名单,为整治整改工作提供基础信息。充分发挥供水企业技术优势,加强对各区镇、街道和“用水户”业务培训,协助和指导各区镇、街道和“用水户”开展排查检查工作,主动提供方案审核、评估验收等技术服务。加强使用公共供水安全宣传,将涉及供水公共管网安全内容纳入供用水合同管理,督促企业加强倒流防止器等设施维护管理。对新申请以公共供水为生产用水或消防用水的单位,须按相关规定安装倒流防止器并通过验收后方可与公共供水管网连接使用。

3.要加强执法保障,对经宣传告知仍拒不按要求落实倒流防止器安装、维护责任的“用水户”,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镇、街道要依法进行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各区镇、街道和市水务集团将本次整治工作的具体推进部门、责任人报市水务局备案(202112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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