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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0233/2023-00041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3-05-08
2023-05-08
张政办〔2023〕30号
有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张家港市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的通知

张政办〔2023〕30号

各镇政府,冶金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积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公司),各条线管理单位: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我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切实保障生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12项重点生态环境项目进行挂牌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也是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有力抓手。各责任单位要将挂牌督办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系统谋划项目推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联动,做到主要领导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围绕系统彻底解决挂牌督办项目存在问题,专题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实化整改措施,做到标本兼治、精准发力。要紧盯整改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加强资金、人力、技术等要素保障,确保高质量完成挂牌督办任务。请各市级牵头单位在挂牌督办项目下发10天内,将整改实施方案(盖章件)报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责任单位要加强进度跟踪,每月月底前定期报送挂牌督办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不得拖延迟报、弄虚作假。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日常调度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回头看”等方式,跟踪督查问效,对措施落实不坚决、问题整改不到位、不能按时序完成督办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或约谈,确保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附件:2023年度张家港市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张家港市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

1.推进能源结构优化。存在问题:全市能源结构需进一步优化。整改目标: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格控制非电行业煤炭消费,2023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比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任务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主体:各区镇、街道

2.持续改善全市空气环境质量。存在问题:2022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未达到上级下达年度奋斗目标。整改目标:以碳中和、碳达峰为统领,协同治理臭氧和PM2.5污染。2023年度,全市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2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7%以上。

牵头单位:张家港生态环境局,责任主体:各区镇、街道

3.持续推进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存在问题:

移动源污染成为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污染问题突出。整改目标:2023年底前,全市完成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300辆以上,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任务

牵头单位: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责任主体:各区镇、街道

4.持续深化考核断面水环境综合整治。存在问题:2022年,顾家桥、太字圩港闸、七干河沿江路桥3个省考断面出现单月水质超标情况;香山河桥、侯家港黄泗浦桥2个国省考重点关联断面出现年均水质超标情况;北中心河红联路1个苏州市考断面出现单月水质超标情况。整改目标:针对上述6个重点断面制定“一断面一方案”,开展溯源整治,2023年断面水质出现明显改善。

牵头单位: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责任主体:保税区、乐余镇、南丰镇、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积街道

5.推进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存在问题:“十四五”以来,我市地表水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监测结果显示,2022年汛期期间,五干河断面周边农田退水监测点位水质出现Ⅴ类或劣Ⅴ类波动情况,农业面源污染已经成为制约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主要短板之一。整改目标:针对五干河断面周边农田,加强稻麦标准化生产技术过程推广,加强农田施肥、用药管理,逐步削减使用量;落实施肥用药时间备案制,尽量避开降雨天气,严控化肥农药入河;实施河岸垦种和畜禽养殖清理整顿,统筹开展精准有效的管理措施,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物入河,推动五干河断面汛期水质稳定达Ⅲ类。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张家港生态环境局,责任主体:乐余镇

6.加强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存在问题:全市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仍需加快推进。整改目标:2023年底前,全市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重点工程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厨余(餐厨)垃圾、园林废弃物、藻泥、水生植物(打捞)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0%95%95%85%以上;建设1个以上协同处理有机废弃物生产有机肥企业,兜底消纳区域内尚未处理的有机废弃物;有机废弃物集中统一和区域协同的管理体制基本建立,有机废弃物收储运体系完善完备,示范区建设基本成型。

牵头单位:市环太湖有机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主体:各区镇、街道

7.推进全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能力提升。存在问题:全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低于苏州大市平均水平。整改目标:通过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和整治修复、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回头看”、低浓度工业废水退出等措施,不断提升集中收集处理率。2023年,全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张家港生态环境局,责任主体:各区镇、街道、水务集团

8.推进“消劣争优”攻坚行动。存在问题:全市还存在部分劣Ⅴ类水体。整改目标:2023年,完成71条劣Ⅴ类水体整治任务,实现全面消除市域劣Ⅴ类水体目标。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主体:各区镇、街道

9.加强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存在问题:2022年,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较高,高值频发,以苯、甲苯、丙烯等对臭氧生成贡献较大的活性物种占比高。整改目标:对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较高问题进行溯源整治,2023年,园区挥发性有机物年平均浓度及日最大小时浓度年均值下降20%

牵头单位:张家港生态环境局,责任主体:保税区

10.加快钢铁行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公示工作。存在问题:沙钢集团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公示工作尚未完成。整改目标:督促沙钢集团20236月前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公示工作。

牵头单位:张家港生态环境局,责任主体:锦丰镇

11.基本消除金港片区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存在问题: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金港区域每天1.5万余吨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尚未完全解决。整改目标:加速实施金港区域管网精细化排查、污水提质增效治理等工程,确保2023年底前基本消除金港区域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按期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主体:保税区、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积街道、水务集团

12.加快2022年度苏州曝光问题整改销号。存在问题:2022年度苏州曝光我市相关环境问题,仍有3件尚未完成整改销号,分别为经开区(杨舍镇)曹泾河、乐余镇双丰路振兴桥河道、后塍街道朱家宕河道水质问题。整改目标:加快推进问题河道整治,规范开展连续水质监测,确保3条河道2023年内顺利通过苏州销号验收。

牵头单位:市污防攻坚办,市河长办,责任主体:经开区(杨舍镇)、乐余镇、后塍街道、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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