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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0233/2023-00071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公路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3-07-10
2023-07-10
张政办〔2023〕44号
有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港市2023年交通沿线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张政办〔2023〕44号

各镇政府,冶金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积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公司),各条线管理单位:

    《张家港市2023年交通沿线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10

(此件公开发布)

张家港市2023年交通沿线环境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落实省委省政府、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交通沿线环境整治的部署要求,全面改善全市交通沿线环境,美化城乡景观,提升整体形象,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舒适度,根据《苏州市2023年交通沿线绿化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苏府办202310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突出重点、全面兼顾,坚持分类整治、快速提优,坚持条块结合、长效管理,围绕全市铁路沿线、高速公路沿线、普通国省道沿线、县乡道沿线和内河航道沿线开展交通沿线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现交通沿线洁化、绿化、美化,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美丽港城。

二、行动目标

重点整治交通沿线近距离(即用地红线内侧范围内)环境,统筹兼顾远距离(即红线外侧视野所及范围)的环境协调。侧重集镇段的沿线环境整治,兼顾沿线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区分沿线环境重点整治段与一般整治段,按现状风貌和所处区域,分段加以引导,保持鲜明特色,以环境卫生、绿化美化为整治内容,加快提升环境形象。建立健全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交通沿线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清除死角盲区和积存垃圾问题,保持沿线环境长期整洁美观。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任务

(一)铁路沿线。对铁路沿线两侧各50范围内可绿化区域进行绿化,沿线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到100%。用地红线内无违章建筑和破旧建筑物;红线外侧至100范围内做到“六无一有”,即无违法私搭乱建的建(构)筑物及附属物、无破旧建筑及残墙断壁、无乱堆物料、无暴露垃圾渣土及“白色污染”、无违法及破旧广告牌匾、无河塘漂浮物,有绿化隔离带或隔离墙;红线外侧旅客视野所及1000范围内,对沿线建筑物和村庄、农田林网、道路网、河湖水系网、企业烟囱进行综合治理,做到美观、整洁。

(二)高速公路沿线。美化沿线视觉环境,公路用地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到100%,做到沿线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垃圾、无非法堆积物、无非法种植物,绿化无缺失、无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无损坏、无缺失。

(三)普通国省道及县乡道沿线。沿线公路用地红线内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到100%。同步美化视觉环境,常态化开展各类保洁美化工作。做到路面、桥面整洁无杂物;路肩、边坡、边沟、绿化带范围内无杂物、垃圾、堆积物及种植物等;边沟(明、暗)无淤积、排水通畅。桥梁锥坡及周边无明显杂物、杂草等。里程碑、轮廓标、百米桩、警示桩、警示牌、桥墩柱、栏杆、防撞护栏等沿线安保设施应保持整洁,有损坏的及时修复;及时扶正沿线歪倒附属设施;沿线设施上无小广告。

(四)内河主航道(级及以上)沿线。用地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到100%。干线航道两岸和交通船闸管理区域、水上服务区“脏、乱、差”问题全面整治到位,违法建筑、碍航设施等全面清理到位,做到“三无两洁”,即无违规构筑物、无碍航设施、无垃圾,航道两岸整洁、水面清洁。内河干线达标航道全面建成绿色生态走廊,城区段打造成为宜居的亲水和文化走廊。

四、任务分工

(一)交通沿线用地红线内环境专项整治

1.铁路用地红线范围内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由铁路运输部门负责,具体由市交通局(市铁路建设服务中心)牵头,协调路地各方责任。涉及我市区域内铁路站场环境整治工作由铁路张家港站统一负责。

2.高速公路用地红线范围内(隔离栅内),由市交通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协调实施。

3.普通国省县道公路用地红线内,由市交通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牵头负责,其中已由属地区镇、街道负责的绿化带养护、保洁由属地区镇、街道负责;乡道由属地区镇、街道负责,市交通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协调配合。

4.内河主航道(级及以上)用地红线范围内,由市交通局(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张家港船闸管理处)和市水务局共同负责。

(二)交通沿线用地红线外环境专项整治

1.沿线村庄环境整治。沿线范围内的村庄环境整治按照《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开展。由市委农办牵头,各区镇、街道、市有关部门配合。

2.沿线绿化环境整治。沿线范围内的整体绿化工作要与彩色化、珍贵化和效益化相结合,调整林木结构,提升林木效益。由市住建局、资源规划局牵头,各区镇、街道、市有关部门配合。

3.沿线河流环境整治。沿线范围内的河流按照河湖水系标准进行提档升级,加强河道日常管理,做好河道漂浮物打捞处置工作。由市水务局、城管局牵头,各区镇、街道、市有关部门配合。

4.沿线构建物及摊点整治。重点对沿线范围内违法私搭乱建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物、破旧建筑及残墙断壁、乱堆物料、暴露垃圾渣土及“白色污染”、企业烟囱、广告设施拖挂破损等,根据有关标准进行依法拆除或集中整治。对沿线范围内违章摆摊设点的行为进行整治取缔。由市城管局牵头,各区镇、街道、市有关部门配合。

5.城区沿线及城市互通立交出入口处绿化及环境整治。市域范围内的铁路、高速公路(包括国道、省道及城市快速路)、内河主航道红线外,内河主航道码头及城区互通立交出入口处的绿化及环境整治,由属地区镇、街道和市城管局、住建局、资源规划局、水务局、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负责。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6月)。各板块、各单位结合工作任务认真梳理交通沿线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聚焦整治重点,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迅速动员部署推进,按要求进行自查工作,对具备条件的即查即改,确保行动有序开展。

(二)全面整改阶段(20237月)。各板块、各单位对前期自查出的问题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迅速做好交通沿线垃圾清理、违建拆除、河道保洁和绿化提升等工作,使沿线环境明显改善。

(三)完善提升阶段(20238—11月)。各板块、各单位对照标准,做好拾遗补缺,做到补缺、补短、补软,提升专项整治质量,全面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四)考核验收阶段(202312月)。各板块、各单位要对整治工作开展综合评估,确保按时序、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考核,全面总结,建立沿线绿化及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板块、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对交通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细化职责分工,落实政策措施,主动履职,严密组织。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确保有人管事、有钱办事,为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市交通局牵头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设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活动信息材料汇总上报、工作进度督查等日常事务,各板块、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人,做好具体工作联系、相关情况报送等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长效管理。建立健全交通沿线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优化运维机制,明确管护规范,探索推广智能化、数字化监管应用系统,做到整治问题不反弹、提升成效能保持。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管护漏洞、闭环整改管理,对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推广,推动交通沿线环境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沿线绿化及环境专项整治对于提升全市人居环境的重要意义,争取城乡居民的全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借助12345、群众反馈等手段,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形成全民参与、全民监督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20237月份开始,各板块、各单位每月25日前向市交通局(整治办)报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市交通局(整治办)适时对各板块、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并通报工件开展情况。

根据专项整治内容和分工,各板块和各牵头单位分别制定沿线绿化及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将联络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715日前报市交通局(整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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