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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0233/2023-00159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土地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3-09-27
2023-09-27
张政办〔2023〕60号
有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张家港市“一山一策”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张政办〔2023〕60号

各镇政府,冶金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积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公司),各条线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香山、长山、巫山、凤凰山、鸷山等5座山体保护与利用的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张家港市“一山一策”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常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蒋   市政府副市长

员:孙建华   市资源规划局局长

王舒凤   市民宗局副局长

陆炜炜   市发改委党委委员、市重大项目推进

中心主任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民政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宏斌   市资源规划局总规划师

   市住建局副局长

袁英凯   市城管局党委委员、市城市管理行政

执法大队大队长

仲斐斐   市交通局总工程师

   市水务局党委委员、市防办主任

蔡东林   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市乡村振兴局

副局长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管长兴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宋永乾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田晓燕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利忠   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凤凰镇建设管理局局长

曹建峰   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

曹 军   金港街道党工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资源规划局,负责组织联络和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资源规划局局长孙建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资源规划局总规划师张宏斌兼任。领导小组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请召开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自行调整,并报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职责分工

为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按照《苏州市“一山一策”工作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现就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明确如下:

1.市资源规划局承担专班的日常工作职能,负责编制香山、凤凰山、鸷山、长山、巫山“一山一策”保护利用方案,并结合保护利用方案和各部门项目实施情况,梳理制定年度实施项目清单;负责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等指导监督工作。

2.市民宗局负责做好山体保护范围及山体周边的庙宇等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

3.市发改委负责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市重点项目清单。

4.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破坏山体、破坏森林、污染环境及阻碍行政执法机关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

5.市民政局负责山体保护范围及山体周边的殡葬设施监督管理工作。

6.市财政局负责强化市级资金保障,落实相关工作资金。

7.市住建局负责规范和指导山体周边城乡建设,指导园林绿化景观等工程项目的建设。

8.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山体保护范围及山体周边环境整治相关工作。

9.市交通局负责山体保护范围及山体周边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工作。

10.市水务局指导山体保护范围及山体周边的水利设施、水务工程等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水情监测预警工作。

1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改善山体周边农村人居环境,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等产业的发展。

12.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山体及其周边的文、体、旅产业指导、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

13.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各部门应对山体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14.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指导并做好相关项目审批工作。

15.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山体保护范围及山体周边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6.张家港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山体保护范围及山体周边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17.保税区、凤凰镇、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金港街道负责山体日常管理维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等具体工作事项。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9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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