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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0233/2020-00102
市政府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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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0-04-20
2020-04-21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8号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8号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8号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4-21 10:19:00访问量:字体

 2020年4月15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潘国强在市政府501会议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赵建明,副市长徐平观、陆崇珉、王松石、王瑜、仇玉山,市政府党组成员、冶金工业园党工委书记、锦丰镇党委书记常征,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刘东兴出席会议。各有关部门、各镇(区)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上级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了我市贯彻落实举措,审议了《张家港市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改革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张家港市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的意见》《关于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家港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张家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关于开展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工作的意见》《张家港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张家港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会议议定以下意见:

一、传达学习上级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一)王松石副市长传达了近期上级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并对下阶段疫情防控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要准确把握疫情防控最新形势。要紧绷思想之弦,做好长期战疫和两线作战的思想准备,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工作,力争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三)要牢牢抓好疫情防控重点关键。要进一步发挥好“苏城码+大数据+铁脚板”工作方法,依托“网格+警格”双网融合模式,把牢“国门”、守住“院门”、盯紧“厂门”、看好“校门”、护紧“脑门”,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

(四)要着力推动经济社会稳定增长。要紧紧咬定全年目标任务不动摇,抓好既有项目的开工建设,推动重大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达效。各镇(区)、各部门要加大服务企业力度,下沉企业帮助分析问题、寻找对策、精准施策,打好服务企业“组合拳”,千方百计稳就业、稳外贸。要以消费券为主抓手,加大内需挖掘,加强消费引导。要加强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力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短板,促进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

二、审议《张家港市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改革方案》

(一)会议原则通过市委编办起草的《关于张家港市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改革方案》,会后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提交市委审议。

(二)要凝聚共识、强化担当。涉及改革任务的镇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形成改革合力,共同书写好我市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三)要全面覆盖、分类推进。按照全面覆盖的改革思路,分级分类,加快推进:乐余镇、南丰镇、大新镇,要围绕评估要求,全面推进三个整合的各项工作;塘桥镇、凤凰镇,要对标经济发达镇新的改革要求,继续深化“1+4”改革;“两区一园”要结合改革要求,重点抓好审批和执法规范运作以及审批大厅、指挥中心建设等工作。要确保步调一致、形成改革合力,整体提升我市基层治理能力水平。

(四)要争做标杆、创出特色。各镇(区)要争当改革标杆,培育特色亮点,加快形成你追我赶的生动局面,特别是乐余镇、南丰镇、大新镇要确保高标准通过上级改革评估。要及时推荐改革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镇为全省第三批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提升其建制级别。市级各牵头部门要强化服务,帮助各镇(区)不断提升治理能力。

三、审议《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一)会议原则通过市政府办起草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会后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报市委同意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

(二)要提高认识。“三重一大”制度,是领导干部必须执行的一条政治纪律。对明确要求集体决策的事项,一定要规范决策程序。各镇(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三)要抓好落实。《实施意见》出台后,各镇(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室要牵好头,财政、司法等部门要把好关,市政府领导班子要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四)要加强监管。决策重在实施、重在成效。决策实施部门要全面、及时、正确地执行决策,定期向政府报告相关情况。

四、审议《张家港市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的意见》

(一)会议原则通过市应急管理局起草的《张家港市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后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提交市委审议。

(二)要提高思想认识。各镇(区)、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抓手,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的重要举措。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以加快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三)要抓好责任落实。各镇(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抓好落实。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和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形成城市安全发展工作合力。要完善信息公开、举报奖励等制度,鼓励引导社会化专业服务机构、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助力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要结合智慧城市创建,推动信息化在城市安全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从人防向技防转变,实现城市风险防控能力质的提升。

(四)要强化示范引领。各镇(区)、各部门要超前思考,围绕城市安全水平提升积极探索,努力形成先进经验。

五、审议《关于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会议原则通过市减灾委办公室起草的《关于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实施意见》,会后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提交市委审议。

(二)各镇(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指导,未雨绸缪、居安思危,从机制、预案、队伍、物资、信息等方面不断提升我市的防灾减灾救灾水平。

(三)要不断提升应急能力。市应急管理局、民政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气象局等部门要围绕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加快完善修订各类自然灾害应对和救助预案,各镇(区)、各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落实防灾减灾救灾物资装备储备,建立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体系。

六、审议《张家港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

(一)会议原则通过市发改委起草的《张家港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会后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提交市委审议。

(二)思想认识要再提高。各镇(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创新意识,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过程中,自加压力,创新举措,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三)工作举措要再强化。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严格按照任务清单明确分工和时间节点,分析研究,细化举措,确保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四)保障机制要再完善。各镇(区)、各部门要主动靠前,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力争我市在2020年省营商环境评价中争先进位。

七、审议《张家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

(一)会议原则通过张家港生态环境局起草的《张家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会后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要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各部门要督促引导排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环保投入,正常运行各项治污设施,确保各项指标达标排放。各镇(区)要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科学管控、精准施策,确保减排削峰措施落实到位。

八、审议《关于开展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工作的意见》

(一)会议原则通过市科技局牵头起草的《关于开展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后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以市政府名义印发。

(二)要积极探索,努力探索形成首创经验。对一些特别重大的奖项,可一事一议,提高工作的精准性。要完善《意见》的相关配套政策,发挥好政策的叠加效应,使科技积分奖励更有生命力、更有吸引力。要通过政务信息等适当渠道,积极反映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努力与探索。

九、审议《张家港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张家港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一)会议原则通过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起草的《张家港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张家港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会后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提交市委审议。

(二)要认真及时贯彻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各项规定要求,规范管理,抓好落实。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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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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