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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0233/2021-00024
市政府常务会议
其他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0-11-13
2020-11-13
常务会议纪要〔2020〕25号
有效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25号

常务会议纪要〔2020〕25号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11-16 10:46:00访问量:字体

2020119上午,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韩卫在市政府501会议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赵建明,副市长徐平观、王松石、王瑜、陈卫兵、吴剑,市政府党组成员、冶金工业园党工委书记、锦丰镇党委书记常征,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刘东兴出席会议。各有关部门、各镇(区)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传达了上级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省续会会议精神,审议了《张家港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张家港联动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张家港市价格异动应急预案》《关于进一步深化新时代集团(联盟)化办学改革促进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张家港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实施方案》,听取了关于我市冶金等工贸、危化品、寺庙等宗教场所、校园和校车等4个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议定以下意见:

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一)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二)提高思想认识。《条例》是我国预算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立法成果,各镇(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深刻领会《条例》的新要求、新理念,全面提升全市预算管理工作水平。

(三)抓好贯彻落实。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加快细化出台具体操作办法。要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中紧紧围绕过“紧日子”的要求,增强预算法治意识,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压减非必要支出,深化预算绩效理念,全面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四)强化宣传引导。财政部门要组织预算单位进一步加强培训学习,全面理解、准确把握立法精神、修订原则和具体规定,增强依法理财能力,推动财政资金使用更加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确保全市财政预算工作顺利完成。

二、传达上级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听取冶金等工贸、危化品、寺庙等宗教场所、校园和校车等4个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一)会议传达了上级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听取了关于我市冶金等工贸、危化品、寺庙等宗教场所、校园和校车等4个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的汇报。

(二)举一反三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全市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紧急会议精神,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迅速组织专业力量对重点企业开展火灾隐患等安全大排查,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三)多措并举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镇(区)、各部门要迅速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视程度不高、整治行动浮于表面、具体工作不深不实等问题,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闭环整改。对整改解决不了的,要无条件停止,决不允许带病生产。

(四)毫不放松全力打赢“小灶”收官战。全市上下要紧紧围绕“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的总要求,拧紧责任“发条”,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在“1+27”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聚焦难点、直击痛点、把握重点,在严查风险隐患上“打硬仗”,在补齐短板弱项上“下苦功”,在狠抓问题整改上“用猛药”,坚决打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这场硬仗。

三、传达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省续会会议精神,审议《张家港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

(一)会议传达了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省续会会议精神,原则通过市卫健委提交的《张家港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防控预案(试行)》,会后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秋冬季新冠疫情防控的复杂形势。各镇(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存在秋冬季疫情二次暴发的风险。全市上下要强化风险意识,保持高度警惕,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持久性,坚持严防严控,确保疫情不反弹。

(三)平战结合,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适时开展应急处置演练,从应急响应、指挥协调、消杀处置、医疗救护、物资保障等方面,全面模拟全流程应急处置工作。要通过应急演练,提升部门协同作战能力,确保一旦出现疫情能够迅速反应、有效应对。

(四)压实责任,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镇(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好属地和监管责任,盯紧盯牢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环节,持续做好健康码查验、体温监测、分时限流、通风消杀等防控措施。要全面强化宣传引导,引导群众加强个人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建起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切实筑牢我市疫情防线。

四、审议《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张家港联动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

(一)会议原则通过市商务局提交的《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张家港联动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会后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以市政府名义印发。

(二)抢抓历史机遇。自贸片区联动创新区是苏州市开展自贸片区建设的一个创新举措。保税区、经开区、冶金工业园、高新区作为张家港联动创新区的先行军、主阵地,要主动对接苏州自贸片区的政策红利,抢先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做法,推动优势深度叠加,创新功能有机融合,努力把联动创新区打造成为新时代高水平开放平台。

(三)深化改革创新。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抓紧推进落实。“三区一园”要拿出更大决心、更实举措,在服务业开放、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发展等方面积极突破,加快形成一批具有代表性,体现张家港特色的改革创新经验。要加快延伸联动创新区内试点成熟的政策,精准发力,确保政策红利真正惠及企业,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

(四)完善工作机制。要紧盯苏州自贸片区内开展的动态监测和第三方评估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优化联动机制,努力把张家港打造成为苏州自贸片区扩区的基础区先行区。商务部门要随时关注江苏自贸区扩区动态,做好准备,争取成为江苏扩区的第一批区域。

五、审议《张家港市价格异动应急预案》

(一)会议原则通过市发改委提交的《张家港市价格异动应急预案》,会后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物价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全市上下要高度重视价格工作,保持价格总体水平基本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价格环境。

(三)认真研判价格形势。要加强价格监测体系和预警机制建设,密切关注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掌握市场价格动态,保持市场价格基本平稳。要重点加强对疫情相关商品价格的监测,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控制。

(四)有效凝聚工作合力。市发改委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大指导力度,确保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到位。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组织协调好价格异动相关商品的生产、采购、储备、运输工作,全力保供。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开市场供需情况,为稳定物价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审议《关于进一步深化新时代集团(联盟)化办学改革促进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会议原则通过市教育局提交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新时代集团(联盟)化办学改革 促进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会后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认清发展形势。随着教育资源数量的递增,实行集团化办学是保证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镇(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集团化办学在优质品牌输出、优质资源扩充和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三)健全工作机制。市教育局要完善集团(联盟)化办学工作机制,以项目为驱动,激发学校改革创新活力;要加强工作评估指导,做到聚焦问题、寻求突破、谋划发展,不断提升集团(联盟)化办学水平和品牌影响力。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学校集团发展规模及实际情况给予全方位支持,保障集团(联盟)化办学高质量运行。牵头学校要在品牌输出、资源输出、办学条件等方面发挥作用,实现集团内部联盟化的优质均衡发展。

(四)不断创新提升。教育部门要立足我市实际,学习借鉴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的先进办学经验,探索创新,不断开创符合港城实际的办学新举措、新模式,真正将我市集团化办学办出特色、办出成效。

七、审议《张家港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实施方案》

(一)会议原则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的《张家港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实施方案》,会后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提高认识,把好事办好。开展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能够有效厘清产权关系,规范农村资产管理,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改革落地,是维护群众权益、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下定决心,全力以赴,扎实推进。

(三)对标目标,把好事办实。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工作目标,强化统筹兼顾,保证工作质量。工作推进过程中,要按照“事前审核、事中监管、事后检查”原则,坚决杜绝触碰违规占用耕地建房、小产权房等法律红线。要创新方式方法,力争做到“登记不出村、领证家门口”,最大程度便民利民。要完善三级确认的方法和流程,建立小组为单位的公示制度,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四)明确责任,把好事办牢。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强化业务指导,统筹做好技术培训、权籍调查更新、登记颁证等各项工作。各镇(区)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制定好“三级确认”和验收两个标准,确保标准全市统一,登记有据可依。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密切沟通配合,切实推进登记颁证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要建立溯源制度,小组、村、镇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坚持标准,层层把关,确保发出的每本农村不动产权证都是“铁证”。要完善抽查制度,在登记过程中按照比例进行抽查,不降标准、不走过场,确保确权登记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有关事项。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2011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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