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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关于残疾人有哪些相关救助政策?

来源:张家港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3-03-16 15:23:03访问量:字体

问:关于残疾人有哪些相关救助政策?

答:1.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分重度残疾和非重度残疾两类。一、二级智力、肢体、精神、视力、听力、言语重度残疾人,按低保标准的35%发放。非重度残疾人,按低保标准的25%发放。

2.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对象。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月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内,有2名(含)以上残疾人,或残疾人由父母供养且父母有一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依法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亲属供养且供养人有一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家庭的残疾人,按低保标准的60%发放。

3.无业精神、智力残疾人。未纳入其他救助或补贴,且固定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劳动年龄段(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无业(指未在用人单位就业)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按低保标准的60%发放。

4.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固定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未纳入低保或低保边缘救助的一、二级智力、肢体、精神、视力残疾人,按低保标准的100%发放。其中本人无固定收入的按低保标准的100%全额发放,本人有固定收入的按低保标准的100%差额发放。

多重残疾可择高发放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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