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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

来源:妇联发布时间:2017-04-20 15:59:00访问量:字体

“十三五”(2016-2020)时期,是张家港市加快创新发展,率先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也是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时期。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助力器”。

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和《张家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儿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张家港市儿童发展规划(2016年—2020年)。

一、“十二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坚持“儿童优先”原则,认真实施《张家港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儿童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儿童公共服务供给不断丰富,儿童工作社会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儿童发展取得显著成绩。截止2015年,我市儿童规划目标顺利完成,其中主要指标达到或者超过预期目标,体现儿童发展水平的多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儿童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婴儿死亡率2.99‰。0-6个月母乳喂养率88.11%,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分别为98.88%和98.22%,以乡(镇)为单位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为99.7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贫血患病率、生长缓慢率、低体重率分别为3.51‰、2.35%、0.57%和1.19%。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98.97%。全市学校高标准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率为100%,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100%。

儿童受教育水平持续提高。到“十二五”末,平等接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占比为46.35%、45.67%、50.7%。高中及高等教育中女生接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女性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100%,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71.7%。全市0-3岁婴幼儿及其家庭接受早期教育指导率达10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适龄女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及巩固率、适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及巩固率均为100%。我市以高分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县域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典范。

儿童法律保护工作持续加强。“十二五”期间,符合条件的儿童法律援助实现全覆盖,对没有聘请律师辩护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告人100%实施法律援助,未成年人罪犯占刑事罪犯的比例从2010年的7.82%下降至2015年的4.4%,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100%,中小学、幼儿园实施法律顾问制度。

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十二五”期间,儿童用品、玩具抽查合格率为100%,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合格率100%。投入近2亿元的儿童欢乐世界吸引了大批儿童,投入近2.2亿的妇儿医院大楼已投入使用,近8000平米的市少儿图书馆和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全部改造完成。8个镇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全部建成,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建成比例为100%。

但是受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我市儿童发展及权利保护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儿童优先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有待进一步体现。社会文化环境中仍然存在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家庭监护指导监督有待进一步强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防控儿童受到伤害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外来流动儿童的生存发展和权益保护有待进一步提高。城乡、区域儿童发展不均衡状况有待进一步改善。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在“十三五”时期给予关注和改进。

二、“十三五”儿童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始终把握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儿童平等发展、儿童参与的原则,依法保护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切实提高儿童工作社会化、专业化、科学化水平,努力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群体差距,切实提升儿童社会福利水平,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推进儿童事业与经济事业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完善覆盖城乡儿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享有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发展儿童文化艺术事业,满足儿童精神生活与健康成长的需求。完善保护儿童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依法保护儿童合法权益。提高社会化服务儿童的水平,创建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保障儿童安全健康成长。到2020年,全市儿童发展总体水平继续在全省乃至全国保持领先地位。

三、“十三五”儿童发展的优先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 规划建设市级妇幼保健院。乡镇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数字化门诊全覆盖。

2.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稳定在4‰、5‰以下。降低流动人口中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5%以下。

3.出生缺陷发生率稳定在5‰以下。新生儿疾病筛查率稳定在95%以上。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3%以下。

4.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镇(区)为单位保持在95%以上。

5.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稳定在100%。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5%以上。

6.有效控制儿童常见疾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

7.6个月以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

8.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得到控制。中小学生每年免费体检1次。建立健全区域性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机构。

9.中小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配置率均达100%。学校、公园、社区普设儿童运动公共设施。

10.适龄儿童的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进一步提高。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策略措施

1.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市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妇幼健康服务引领能力。进一步完善市、镇、村三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切实提高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到2020年,规划建设1所政府举办设施齐全的妇幼保健院,建立1家危重新生儿救治分中心。

2. 加强儿童健康管理和服务。深入推进规范化妇幼保健门诊和数字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加大爱婴医院建设力度,规范开展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保健服务。推进托幼机构萌芽保健室达标建设,按要求配备足够数量和资质的卫生保健人员,确保全市托幼机构萌芽保健室达标建设全覆盖。加快培养育婴师队伍,为群众提供免费的0-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开展全民阅读宝贝启蒙主题活动,同时加强0-6岁儿童动态健康管理,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定期免费健康体检项目,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提高妇幼健康管理能力。

3. 进一步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强化以“预防为手段、宣传为载体、网络为平台、筛查为基础、诊断为依据”的出生缺陷一体化综合干预防治体系,不断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服务网络,扩大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妇幼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产前筛查率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工作,鼓励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和康复率。二级及以上医院建立再生育咨询门诊,免费提供优生咨询服务,加强高危孕产妇孕期指导和干预。实施适龄妇女补服叶酸预防缺陷项目,预防出生缺陷。

4.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加强疫苗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健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和监测体系。加强儿童健康相关科学技术研究,降低新生儿窒息、肺炎和先天性心脏病等疾病的死亡率。规范儿科诊疗行为,规范抗生素使用,鼓励儿童专用药品研发,加强儿童药物安全管理。深入推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等妇幼重大项目,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5%以上。幼儿园和小学的儿童预防接种查验建帐(册)率、查验率均达100%。

5.促进儿童体质健康。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重视儿童的健康参与,普及用眼卫生、口腔保健、膳食影响、体育锻炼等常识与技能。改善学校和社区内儿童活动场所与体育锻炼设施,强化家庭-学校-社区之间的联系与互动,保证儿童每天在校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掌握1-2项体育技能。每学年对儿童视力和牙齿状况进行监测,加大儿童近视、龋齿、肥胖干预力度,有效控制中小学生超重率、肥胖率和近视发生率。积极推行母乳喂养,6个月以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稳定在50%以上。加强婴幼儿科学喂养、合理膳食与营养素补充指导,普及辅食添加基本知识,提高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

6.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整合医院、学校和社区心理健康机构以及专业社会组织,建立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预防、评估、干预和转介机制。加强学校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加大学校心理健康从业人员的培训与管理,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不断提高教师有效实施心理疏导和心理救助的能力。针对儿童家长及其他监护人开展各种形式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单亲、离异、流动等困境家庭儿童的心理健康帮扶。

7.加强儿童健康教育与服务。开展适龄儿童的生殖健康教育,加强幼儿园、中小学、职校学生的生殖保健与性健康教育。优化青春期性教育课程,加强引导,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和职校学生的生殖保健意识与能力,预防少女妊娠和少女人流发生。在中学、职校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工作。设立青少年生殖健康公益咨询热线。监测少女人流与少女生育状况。增加社区性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满足儿童咨询、治疗与服务的需求。

(二)儿童与教育科技

主要目标

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保持在100%。大力发展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00%的幼儿入园在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省、市级优质幼儿园比例达到90%。

2.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100%。适龄女童和适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均保持在100%。残疾儿童少年享受15年免费教育的比例为100%。

3.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9%以上。全市100%的公办普通高中达到优质高中标准。

4. 扩大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规模,提升办学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增强专业设置与地方产业的吻合度,提升技术型人才质量。

5.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校际差距和群体差距。

6.全市村(社区)100%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儿童家长年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达到100%。

7.加强校外教育辅导站等阵地的建设,做好特殊群体儿童的教育关爱工作。

策略措施

1.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继续实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办学校吸纳率。落实对孤、残、贫困儿童就学资助政策,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入学。消除制度障碍,为流浪儿童、有严重不良行为儿童和未成年犯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保障女童平等接受教育,为女童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提供帮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公共教育资源向薄弱学校倾斜,保障不同群体儿童享有公平优质公共教育服务。到2020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规定标准。

2.完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以及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建立“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制定学前教育办园质量评价标准,健全城乡社区0-3岁科学育儿公共服务网络,扩大科学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覆盖面。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推进残障儿童免费接受学前教育,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接受学前教育的资助力度。

3.全面实施儿童素质教育。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重视对儿童深入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公民教育、生命教育、生态文明教育,深入推进“八礼四仪”养成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技能养成、家风家训熏陶、感恩情感培养和垃圾分类等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建立完善校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的衔接机制。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业评价体系,着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坚持面向基层、重在普及、兼顾提高的原则,依托各类科普场馆,搭建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平台,增强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升青少年科学文化素质。

4.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水平。推进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教育优质特色多样发展,鼓励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开展创新素质培育探索和实践,加强对学生学涯和生涯的规划指导。完善普通高中发展性评估,促进高中教育与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探索选课制、走班制、导师制等方式校本实施国家课程,探索个性化学程学分管理,引导学生多元个性发展。

5.促进家庭教育建设。建立健全家庭教育理论研究队伍、家庭教育讲师团、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构建家庭教育工作社会化组织网络。依托幼儿园、中小学校、幸福家长驿站、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新兴媒体家教指导载体,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培训。加强家庭教育的理论研究,促进家庭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倡导家长为儿童成长提供和谐、平等、民主、文明的家庭环境。

(三)儿童与文化

主要目标

1.为儿童提供丰富、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鼓励全市各机构团体开展儿童题材艺术作品创作。

2.保护儿童免受网络、手机、游戏、广告和影视中不良信息的影响。

3.加强儿童文化艺术教育。

4.培养儿童阅读习惯,科学指导儿童课外阅读。儿童图书阅读率提高。

5.办好电台、电视台少儿节目和报纸、刊物中的儿童专题栏目。每年增加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的播出量。

6.提增儿童公共文化服务。实现市图书馆、少儿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对儿童免费开放。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普遍设立儿童阅览室或儿童专用书架。

策略措施

1.加大对儿童文化产品的投入。支持和鼓励生产更多健康有益的儿童文化作品。每年创作2-3部反映少年儿童学习生活,适合儿童阅读、欣赏的文学作品、小品作品、书画作品、歌舞音乐类作品,积极弘扬正能量,帮助少年儿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创造有益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文化环境。办好市电视台少儿频道或电台少儿栏目,报纸刊物上设立儿童专栏,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信息,宣传积极向上的儿童形象。进一步增强儿童文化产品的知识性、趣味性和启迪性。创建富有儿童特色的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大力培育儿童文化品牌。严厉查处和整治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违法广告、读物、音像和网络制品,保护儿童和家庭免受不良信息影响。

3.鼓励和引导儿童阅读。探索将阅读指导纳入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开展国学阅读、经典诵读等特色活动。推广面向儿童的出版物分级制,为不同年龄段的儿童提供适合其年龄特点的出版物,为儿童家长选择出版物提供建议和指导。大力促进对少儿图书馆、学校、社区少儿阅览室的投入,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及其分馆全部实现资源共享、通借通还,公益阅读服务网络全覆盖。科学指导儿童课外阅读,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儿童阅读、亲子阅读活动,培养儿童阅读习惯,提高儿童的阅读数量和质量,力争儿童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阅读时间。

4.提升儿童文化艺术素养。深入开展校园艺术教育和文化建设活动,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提高学校艺术课教学质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开展儿童文化艺术教学,多形式地开展儿童文化艺术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儿童文艺团体,培养艺术新人,传承好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利用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推出有益少儿身心的艺术精品。发挥文化育人功能,提高儿童审美与人文素养,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共文化场所,力争每年举办5次以上的专题展览、讲座、科普或其他活动。

(四)儿童与法律保护

主要目标

1.确保儿童获得出生登记和身份登记100%。人为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现象得到有效打击。

2. 消除童工(未满16周岁)。

3.中小学普遍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幼儿园和中小学校100%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律顾问。

4.加大对侵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财产权益,预防并减少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5.司法、执法体系进一步满足儿童身心发展的特殊需要,保障儿童100%依法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6.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降低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和重新违法犯罪率。减低未成年罪犯占刑事罪犯的比重。

7.儿童受暴力侵害的比率逐年下降。

策略措施

1.加强儿童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面向社会、家庭、儿童,开展反家暴、“防拐”、预防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有关儿童权利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中对儿童的保护落到实处,提高儿童本人、家庭、学校和社会各界对保护儿童权利的法治意识与能力。公布学校法律顾问的姓名、职责、联系方式,共同推进学校的法治建设。加强未成年人禁毒教育宣传,预防和保护未成年人远离毒品侵害。

2.加强儿童人身权利保护。严厉打击强奸、拐卖、绑架、虐待、遗弃等侵害儿童人身权利和胁迫、诱骗、利用儿童犯罪的刑事犯罪。普及儿童防性侵知识,提高儿童免于性侵的自我保护能力,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的性侵犯。建立跨部门合作、多专业服务的儿童暴力伤害预防与处置工作体系,对立案的伤害儿童人身安全案件100%查处。实行儿童伤害案件四优先: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立案、优先侦查。依法保护儿童的隐私权。

3.依法查处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力度,加大对未成年工的保护力度,禁止用人单位使用16周岁以下童工,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儿童介绍就业。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劳动危险作业。建立健全违法使用童工的监督、惩罚机制和常态化的举报系统,消除童工现象。

4.落实儿童登记管理制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出生登记和身份登记的认识,完善出生登记和身份登记相关制度和政策。加强部门协调,简化、规范登记程序。增强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5.加强对儿童财产权益的保护。依法保障儿童的财产收益权和获赠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一定权限内独立的财产支配权。通过未成年人项下资金监管制度等措施,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充实法律援助工作队伍,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利用自身资源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不断扩大儿童法律援助的覆盖面。确保未成年刑事案件被告人100%得到法律援助。

6.推进儿童司法保护制度。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的相关规定,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指导思想,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严格贯彻“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对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收戒、关押、羁押、服刑,未成年人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对其进行义务教育。落实未成年人犯罪封存制度,探索前科消灭制度,确保未经合法程序和条件,不得查询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信息。建立和完善未成年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采取有效途径逐步提高涉罪未成年人的非羁押率和非监禁率,促进其重返校园和社会。

(五)儿童与福利

主要目标

1.健全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提高孤儿家庭寄养率和收养率。

2.保障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为全市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3.流动儿童信息登记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4.流浪儿童数量和反复性流浪减少,城市街面未成年人流浪发现救助保护率100%。

5.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覆盖面、康复率和辅具适配率。

策略措施

1.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增加对儿童福利事业的投入,提高面向儿童的福利保障供给能力和水平,不断扩大范围、增加类型、提高标准,强化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教育保障,全面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遵循苏州大市统一保障标准,完善孤儿养育标准调整机制,并按照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给予动态价格补贴。统筹做好困境儿童的生活、医疗、教育等救助工作。保障离异家庭、夫妻分居家庭儿童的探望权和抚养费。

2.完善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继续做好少儿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扩大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探索扩大自费医疗救助范围,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实现对患重大疾病困境儿童的精准医疗救助。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为重点的补充保障,发挥其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作用。引导、支持并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医疗救助工作。

3.优化孤残儿童养育环境。完善和规范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及亲属监护养育的监督、支持和评估体系和制度,提高家庭寄养孤儿和亲属监护养育孤儿的养育质量。探索提高孤儿心理与社会健康发展的办法,积极协助孤儿成年后融入社会。深入开展反遗弃儿童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弃婴(儿)数量。

4.完善残疾儿童医疗康复和福利保障制度。全面落实0-6岁残疾儿童免费基本康复服务和救助制度,为其免费提供基本康复医疗、训练、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并对7~14周岁残疾儿童实行定额补助。残疾儿童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达80%以上。组织开展残疾儿童康复需求调查,建立健全残疾儿童首诊报告制度和残疾儿童数据库,逐步建立基于社区的残障儿童早期筛查与康复干预服务体系,实施精准康复服务,确保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将社会散居残障孤儿及低保家庭儿童纳入“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对象范围。

5.加强流浪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的救助保护。建立完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网络体系,健全流浪儿童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和安置保障制度。探索流浪儿童的早期预防干预机制,加强对受助流浪儿童的教育引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和医疗服务,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保护和救助流浪儿童。采取多元投入,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医疗、教育、就业提供制度保障。

6.深化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对流动儿童营养、保健、医疗、安全、心理与教育问题的重视,保障流动儿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加快推动流动儿童的城市融合。提升流动儿童家长科学育儿能力,开展面向流动儿童和家长的法治教育和宣传。

(六)儿童与环境

主要目标

1.改善儿童生存发展的自然环境。

2.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校园环境、居住环境、社会环境污染对儿童伤害进一步减少。

3.儿童公共活动场所、文化设施的建成率、利用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其80%的面积或30%的项目用于公益服务。40%的镇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30%的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建成省级示范基地。

4.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生活、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保障儿童享有闲暇和娱乐的权利。

5.儿童心理康复机制建设加强,配备一定数量的儿童心理康复(咨询)师和社会工作者。

策略措施

1.改善儿童的生存与发展环境。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生态环境,加大雾霾治理力度,改善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加强环境质量监测,建立儿童环境污染暴露监测网,确保主要持久性有机污染和主要重金属(铅、镉等)暴露水平符合国家标准。继续扩大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要充分考虑儿童需求,营造儿童宜居的绿色家园。教育、妇联、环保、宣传等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协同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提升家长和儿童对环境污染奉献意识,鼓励儿童和家长参与环保公益活动。

2.提高儿童社会参与能力。鼓励、支持儿童参与力所能及的社会事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力所能及参与城市建设,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实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新平台。畅通儿童参与和表达的渠道,保证儿童在各项事务中的参与和表达权利。

3.规范与儿童相关的广告和商业活动。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政策,禁止违法母乳代用品的广告宣传。规范儿童食品、营养品、保健品广告的播出。规范和限制儿童参加商业性演出和活动。不提倡利用儿童做广告,禁止有损儿童权利的广告宣传。

4.加大儿童活动阵地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市、镇、村(社区)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公益性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镇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校外教育辅导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有儿童文化活动场所,积极推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科技设施向儿童免费开放。

5.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个人参与儿童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严禁向儿童出售烟酒,预防和控制儿童吸烟、吸毒和酗酒。

(七)儿童与安全保护

主要目标

1.建立健全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困境儿童、流动儿童信息工作平台。

2.建立跨部门、多专业参与的儿童伤害保护工作体系,对儿童人身侵害案件100%查处。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6。

3.建设安全校园,学校设施设备和育人环境安全有序。校车100%达到安全标准,中小学警务室覆盖率达到100%,幼儿园安保人员、监控配置达到100%。

4.提高家长监护素质,儿童的监护制度更加完善,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

5.儿童的食品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99%以上、用品、玩具中设计人体健康安全的指标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90%以上。儿童药品、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在用大型游乐设施的定检率为95%以上。

策略措施

1.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制定实施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计划,建立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预防和控制溺水、跌伤、交通伤害等主要伤害事故发生。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社区普遍开展灾害避险以及游泳、娱乐、交通、消防安全和产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儿童家长和儿童的自护自救、防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校园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减少各类灾害对儿童的影响,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生活、教育、心理康复等救助服务。

2.建立健全儿童保护专兼队伍。全面落实困境儿童救助保护督导制度,广泛吸纳教育、心理、医疗等方面专家,组建儿童保护和康复服务专业化队伍,采取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等措施配备乡镇(街道)、社区专兼职儿童社会工作人员,所有村(居)聘请1名专职或兼职儿童福利督导员或儿童权利监察员,及时发现和处理困境儿童实际困难,解决儿童保护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鼓励群团组织依托职工之家、妇女儿童之家、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等,加强对儿童特别是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教育指导、培训帮扶和托管服务。

3.加强儿童食品、用品等安全监管。建立婴幼儿食品、药品安全监测、质量检测和预警机制。重点加强对儿童食品、用品和玩具生产企业的质检抽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共设施和游乐设备的安全监管,定期开展监测和维护工作。推广使用私家车儿童安全座椅,保障儿童乘车安全。加大依法严厉打击网吧、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和其他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力度,确保儿童网络与社区安全。

4.完善儿童监护监督制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儿童个体、家庭监护人、学校以及有关部门的儿童安全意识,预防和制止儿童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进一步健全基于社区的儿童保护体系和保护工作流程,建立发现、报告、评估、干预、处置保护机制。深化家庭监护干预试点工作,推进监护缺失或严重不当家庭的监护权转移工作,为遭受家庭暴力、事实上无人抚养等特殊状况下的儿童提供照料和庇护。

5.创造安全校园环境。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无污染无毒害。加强对学校塑胶跑道、校服、饮用水和食堂、供餐企业的监管,严格控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校园附近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安排民警或协管员维护交通秩序。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中小学警务室设置、安保人员及监控配置,所有学校、幼儿园建立“四位一体”防控网络。严禁教师伤害、侵害学生权利,预防和制止校园暴力伤害。

四.“十三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

(一)建立危重新生儿救助中心。

(二)逐步推进“四点半”学校和儿童福利载体建设。

(三)推进儿童福利普惠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困境儿童关爱中心。

(四)新生儿开展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

五.组织与实施

(一)细化组织实施。市镇两级妇儿工委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和人民团体承担落实规划中相应的目标任务,并将其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年分解主要目标、策略措施,确保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市镇两级妇儿工委具体负责本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

(二)加强统筹协调。市镇两级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儿童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同步监测、同步评估、同步完成。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次儿童工作专题汇报。

(三)强化政策保障。市镇两级政府把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安排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确保机构单设、职级高配、编制单列、人员到位,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四)推进实事项目。注重将妇女儿童的重大问题转化为实事项目,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妇儿工委实事内容。支持、鼓励各类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的妇女儿童公共服务职能、重点工作项目和公益服务项目,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提高规划实施的社会化程度,共同推进妇女事业发展。

(五)完善监测评估。一是市政府妇儿工委建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监测组由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负责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撰写并提交年度监测统计报告等。评估组由市政府妇儿工委办牵头,相关专家组成,负责评估工作的指导、培训,组织开展评估工作,撰写并提交评估报告等。二是坚持定期报送评审和督导。市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和各镇妇儿工委每年按时向市政府妇儿工委和市统计局报送规划实施的年度统计报表及监测评估报告;各成员单位和各镇妇儿工委对规划实施目标每年自查自评一次;市妇儿工委不定期组织对实施规划情况进行专题督查。全市在2018年进行中期评估,2020年进行终期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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