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7月10日起,张家港市的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由各镇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办公室代开,张家港市民需要进行私房出租开票业务时,如果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直接就近到各乡镇的代开点办理,不用再前往市区。
张家港市各乡镇代开点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序号 |
委托代征 单位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杨舍镇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办公室 |
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昌路5号 |
58917727 |
2 |
锦丰镇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办公室 |
锦丰镇沙洲大厦辅楼行政服务中心(锦丰法庭西侧) |
56758970 |
3 |
金港镇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办公室 |
金港镇长江中路232号 |
58332081 |
4 |
大新镇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办公室 |
张家港市大新镇府前路118号 |
56936396 |
5 |
塘桥镇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办公室 |
张家港市塘桥镇南京西路67号 |
58432615 |
6 |
凤凰镇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办公室 |
凤凰镇便民服务中心A区(办税大厅) |
58450174 |
7 |
乐余镇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办公室 |
乐余镇便民服务中心(乐丰路) |
58960270 |
8 |
南丰镇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办公室 |
南丰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新丰路3号) |
58902553 |
9 |
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办公室 |
张家港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红旗东路便民服务中心(常阴沙学校对面) |
58640661 |
苏州市张家港地方税务局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