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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试点建设“省市县乡四级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来源:张家港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22-01-21 14:36:00访问量: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张家港市制定《关于开展省市县乡四级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是细化职责内容,争创监督体系建设示范标准。构建“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镇(街道)”监督模式,编制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明确工作职责和履职方式,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本地区、本单位行政执法的作用。加强镇(街道)执法监督职能,着力打造上下联动、覆盖全面的市镇(街道)两级执法监督体系,推动执法监督职责向镇(街道)延伸。研究确定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内容,借鉴ISO9001质量管理核心理念和方法,编制《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规范》,实现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

二是紧扣关键环节,落实执法协调监督重点任务。聚焦“三项制度”落实、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行使、行政执法质效及执法保障等工作情况,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的监督力度。进一步推行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制度,预防和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委托高等学校或者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对全市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评议。采取日常评议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执法部门内部评议与外部评议相结合方式,全面客观评价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并将执法监督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紧盯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薄弱环节。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突出创新引导,力促行政执法监管提质增效。线上线下结合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沙龙”,为执法监督人员搭建业务交流平台,研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预警执法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全面梳理执法风险点,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新闻媒体等反映的执法热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监督频次和力度。实行执法行为动态监测,在全市推行“一案一卡”监督制度,向相对人发放执法监督联系卡,方便相对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全程监督。推行执法监督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执法监督全程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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