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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政策落地惠企业,服务群众零距离

来源:张家港市水务局发布时间:2021-12-14 15:44:12访问量: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河道占用行为,有效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市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苏州市相关文件精神,针对市级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计算变更等政策,积极开展政策宣讲和排查核实工作,把政策优惠最大程度地落实到群众身上。

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是指工程设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陆域而交纳的资源使用费用。原先,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收费标准为每月0.5元/平方米,苏州市水务局出台《苏州市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暂行办法》后,收费标准降低为每月0.4元/平方米,且占用单位满足有土地证或者有租赁合同等减免政策的,可免交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用。

为让沿河单位充分享受政策福利,市水务局工作人员对沿河300余家占用单位进行逐户宣传,同时按照“一排查、二测量,三制图、四核实”的步骤,对河道占用单位进行面积核实和资料审批。据统计,共有206家企业符合减免政策,核减占用补偿费达100万,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促进了企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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