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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企纾困 水土保持补偿费降低收费标准

来源:张家港市水务局发布时间:2022-04-26 13:40:00访问量:字体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疫情期间企业的负担,根据《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的政策措施》(苏政办发〔2022〕25号)文件要求(以下简称《措施》),明确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

目前,我市范围内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需要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地面积每平方米1.2元一次性征收。自《措施》发布后,我市按照每平方米0.96元一次性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适用对象为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取得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的生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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