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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专项检查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19-11-20 10:02:00访问量:字体

为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年度检查计划,11月18日至12月6日,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全市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的检查对象主要是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副食品批发市场及各类农贸市场、熟食卤菜制售单位、火锅店、羊肉店、鸭血粉丝店、面店、酒楼、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抽检检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餐饮单位等。

其中,食品生产环节以食品小作坊、熟食卤菜制售单位为重点单位,检查原辅料仓库,对原辅料仓库随机抽查2-3种。重点检查其是否购进、存放不在其生产产品所允许范围内的添加物质或非食用物质;是否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餐饮服务环节以羊肉店、鸭血粉丝店、面店、酒楼等为重点单位进行抽检。检查餐饮单位是否按要求执行“五专管理”。督促各类重点餐饮单位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库存及正在使用的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查看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外包装标签是否规范;索证索票登记是否全面、真实;自制火锅底料、调味料的制作是否存在使用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检查餐饮单位加工经营场所是否存在购进、贮存、使用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的情况。

流通经营环节以批发市场、菜场等非法添加物货源地经营的调味品等为重点对象,检查流通经营环节食品添加剂的销售和使用,依法打击流通环节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罂粟壳等行为。督促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加强对相关部门通报和消费者举报的不合格食品添加剂的下架、退市、销毁全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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