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请问前几天本人在房产中介看中了一套房子,准备签合同,中介的工作人员要开一张单身证明,不过在网上看到过,好像取消相关证明了,想确认一下!
答复:根据2015年9月22日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民事〔2015〕12号)规定,张家港市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苏州市民政局统一部署,从2015年9月25日起,除对涉台和9个国家(即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如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依据,需要了解核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可以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公函往来等多种方式,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所以个人已无需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证明(所谓的单身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