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和女方户口都是外省的,在张家港工作2、3年了,双方都办理了本市居住证,请问能在张家港婚办理结婚登记吗?
答:你们目前符合试点开展的“跨省通办”婚姻登记业务。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市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双方均非我市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已申领我市居住证的当事人,可在我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业务。你们携带好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一方当事人居住在我市的有效居住证,至婚姻登记处办理即可。但是,离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证、补领婚姻登记证、涉外(港澳台、华侨)居民婚姻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档案查询尚不在“跨省通办”试点受理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