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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质量提升三年规划
信息来源:法制办发布时间:2018-06-26 11:01浏览:【字体:

决策事项名称

制定质量提升三年规划

决策背景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质量工作的要求,通过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全面提升供给质量释放质量技术效能,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竞争力区域发展质量

决策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14号)

拟解决问题

1.明确2018-2020年质量提升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2.调整、完善本市质量发展各项政策。

承办主体

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

是否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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