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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会医疗救助政策
信息来源:法制办发布时间:2018-06-26 11:02浏览:【字体:

决策事项名称

完善社会医疗救助政策

决策背景

根据国家、省、苏州市决策部署,健全完善张家港市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充分衔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切实减轻困难人员大额医疗费用负担。

决策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

2.《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9号)

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135号)

4.《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

5.《苏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修订稿)》(苏府规字〔20176号)

拟解决问题

完善我市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完善张家港市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充分衔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切实减轻困难人员大额医疗费用负担。

承办主体

张家港市人社局

是否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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