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事项名称 |
完善社会医疗救助政策 |
决策背景 |
根据国家、省、苏州市决策部署,健全完善张家港市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充分衔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切实减轻困难人员大额医疗费用负担。 |
决策依据 |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2.《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9号) 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135号) 4.《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 5.《苏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修订稿)》(苏府规字〔2017〕6号) |
拟解决问题 |
完善我市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完善张家港市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充分衔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切实减轻困难人员大额医疗费用负担。 |
承办主体 |
张家港市人社局 |
是否听证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