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步推进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根据《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苏府办〔2020〕62号)和《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基本政策和待遇标准调整方案》(苏府规字〔2020〕3号),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张家港市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苏州市级统筹政策调整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于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22日期间,面向社会就《张家港市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苏州市级统筹政策调整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在征集期间未收到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