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张政办〔2019〕54号)要求,我中心组织编制了《张家港市修订新市民积分管理政策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经市政府同意,于2020年7月7日和2020年12月22日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就社会各方面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了归纳整理,并开展研究论证,充分采纳合理意见,对未采纳的意见作出说明,主要情况如下:
一、公众相对集中意见说明
1.在“缴纳社保”这一申请条件的设置建议去掉。
答:结合我市实际,我中心多次与相关部门协商,为本市大多数新市民考虑,最终确定将这一申请条件删除。
2.建议新增垃圾分类加分项。
答:“附加分”项中增加了垃圾分类荣誉,“扣减分”项中增加了近一年因违反城市管理规定收到行政处罚和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收到行政处罚扣分情况。弘扬了社会新风,鼓励、倡导新市民为张家港市做贡献,引导广大新市民行动起来,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二、未予采纳意见说明
针对公众提出“取消扣减分项”的意见。
答:我市以前的积分政策有扣分项,考虑到政策延续性,同时参考周边县市做法,保留我市积分管理入学扣分项。
张家港市新市民事务中心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