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河道管理工作,完善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的社会参与度和透明度,广泛集中民智,真正体现社情民意,我局在认真组织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等程序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修订了《张家港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张家港市水务局于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3月22日期间,面向社会就《张家港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在征集期间未收到对《张家港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张家港市水务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