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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余镇幼儿园阶段学校服务区调整事项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工作公示意见征集的反馈

来源:张家港市乐余镇发布时间:2022-06-06 14:23:39访问量:字体

为规范招生入校秩序,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张家港市乐余镇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局教育条线(以下简称“镇教育条线”)拟定乐余镇幼儿园阶段学校服务区调整事项(以下简称“本决策”)。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张政办〔201954号)等文件的规定,镇教育条线组织开展了本决策重大行政决策流程。现就社会各方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了归纳整理,并开展了研究论证,充分采纳了合理意见并作说明,主要情况如下:

一、公众主要意见

此次公众意见的来源主要包括:项目公示、问卷调查、座谈会、意见征询等。综合各项调查数据,本决策的公众意见集中在以下4点:

(一)希望尽早明确针对拆迁户子女的入学政策

在公众意见征集过程中了解到乐余镇拆迁户数量较多,且可能出现在不同幼儿园服务区内均有安置房或者已拆迁但暂时未拿到安置房的情况,对此希望有关部门早日明确相关报名条件,不能耽误适龄儿童入园

(二)希望尽快完善乐余实验幼儿园的筹备工作

在公众意见征集过程中了解到部分乐余实验幼儿园服务区内的群众对于该园的筹备工作相当关注,并且提出了早日完善乐余实验幼儿园室外绿化布置、室内文化装饰、整体环境卫生等工作的诉求。

(三)个别群众不接受本次服务区划分方案

在公众意见征集过程中了解到有个别群众由于对乐余实验幼儿园不够了解,因此希望可以就读乐余中心幼儿园,还有个别兆丰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的群众认为本村与乐余实验幼儿园之间的距离更近,因此希望可以就读乐余实验幼儿园。

(四)希望无房产的新市民子女也能依照本决策就读相应幼儿园

在公众意见征集过程中了解到有部分新市民在乐余镇暂无房产,依照相关政策只可就读于兆丰幼儿园,但是由于路程较远,因此希望可以按照实际居住地的服务区报名相应的幼儿园。

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一)“希望尽早明确针对拆迁户子女的入学政策”相关意见采纳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意见,镇教育条线予以采纳。

责任主体作出回复:部分村拆迁户已领取的安置房涉及两个学区的,其子女入学可在两个学区内进行选择,但必须由户籍所在村委会出具拆迁安置区域证明,该证明由教管办统一设计模板,由各村填写相应信息,签字盖章后作为入学依据。部分拆迁户如未拿房,其户口所在地作为服务区划分依据。

(二)“希望尽快完善乐余实验幼儿园的筹备工作”相关意见采纳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意见,镇教育条线予以采纳。

责任主体作出回复: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上级部门对乐余实验幼儿园的筹备工作高度重视。镇教育条线将加强监管,督促有关单位尽快落实完善该园的前期筹备工作。目前,所有的筹备工作正在有序地开展,待设备采购配置到位后,开展环境检测并向社会公示,消除环境隐患,为适龄儿童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校园环境。同时全力打造办学品牌,提高保教质量,提供优质的幼儿教育服务,力争三年内创建成江苏省优质幼儿园。

(三)“个别群众不接受本次服务区划分方案”相关意见采纳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意见,镇教育条线不予采纳。

责任主体作出回复:服务区划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基于当地人口布局、适龄儿童数量、幼儿园分布与规模等因素统筹规划的系统工作,本决策实施后可以有效缓解乐余中心幼儿园的招生压力,进一步保障符合规定的每一个适龄儿童享有相应的公办学位。

(四)“希望无房产的新市民子女也能依照本决策就读相应幼儿园”相关意见采纳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意见,镇教育条线不予采纳。

责任主体作出回复:依照相关文件规定,园方会依法接纳施教区范围内的任何满足当年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含无房产新市民但取得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准入卡的),镇教育条线会做好相关监督工作。

综上所述,关于“希望尽早明确针对拆迁户子女的入学政策、希望尽快完善乐余实验幼儿园的筹备工作”的建议,镇教育条线均予以采纳,关于“个别群众不接受本次服务区划分方案、希望无房产的新市民子女也能依照本决策就读相应幼儿园”的建议,镇教育条线暂不予采纳。


征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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