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张家港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张政办〔2020〕97号)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13日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对《集体土地调整指导性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到公示结束,未接到社会公众咨询或意见反馈。
特此说明。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张家港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张政办〔2020〕97号)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13日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对《集体土地调整指导性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到公示结束,未接到社会公众咨询或意见反馈。
特此说明。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