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张政办〔2019〕54号)有关要求,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张家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草案公示稿)于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1月14日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专此反馈。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24日
根据《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张政办〔2019〕54号)有关要求,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张家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草案公示稿)于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1月14日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专此反馈。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