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张政办〔2019〕5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要求,高新区(塘桥镇)于2023年4月11日起在市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就关于塘桥镇三丈浦东侧、南京东路北侧安置房项目公开征集意见,公示期30天,即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5月10日。在征集期间未收到对该项目的意见。
根据《苏州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张政办〔2019〕5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要求,高新区(塘桥镇)于2023年4月11日起在市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就关于塘桥镇三丈浦东侧、南京东路北侧安置房项目公开征集意见,公示期30天,即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5月10日。在征集期间未收到对该项目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