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市卫生健康委对2023年7月1日前本部门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于2023年9月6日至9月21日通过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就《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继续施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或建议。
专此反馈!
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22日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市卫生健康委对2023年7月1日前本部门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于2023年9月6日至9月21日通过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就《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继续施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或建议。
专此反馈!
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22日